http://guangxi.hteacher.net 2023-04-19 10:12 广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灵山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小学、县直幼儿园,县职校、特教学校,各申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3〕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的通知》(桂教教师〔2023〕1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我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户籍。
(二)持有钦州市灵山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在广西灵山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四)驻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市、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协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认定时间和地点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灵山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8日00:00至6月28日23:59。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6月30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8:00—12:00,15:00-18:00。
2.现场确认地点:受灵山县行政审批局委托,灵山县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地点设在灵山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教育教学能力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际,2023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灵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和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体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到灵山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灵山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可自行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或到人民医院体检科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并于6月26日前完成体检)
教师资格体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我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审原件,收复印件,原件归还本人):
1.认定申请表1份。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相片同底版,且不能过度美颜),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不同情况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驻广西灵山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表。申请人需提供加盖灵山县人民医院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结论应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根据教师资格专 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gxls.gov.cn/)发布通知,请各申请人员关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六、颁发证书
申请人应按照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的通知要求,凭身份证原件(2023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以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该网站信息或电话咨询教育局人事股。
灵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7-6428351,灵山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929732229(请各申请人员及时加入Q群,入群需实名,如:李XX初中语文)。
下载附件>>>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可下载双面打印后去灵山县人民医院体检)
灵山县教育局
2023年4月18日
原文标题:灵山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ls.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l/t163396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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