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izhou.hteacher.net 2023-05-11 11:07 贵州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时间、地点及内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试教环节考生密切关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信息。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公开招聘。
九、体检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的,须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由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现场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时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线上准入查询。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考核时间和具体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各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聘用人员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3年的服务期,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南明区教育系统。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高度重视。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跟踪管理,细化责任措施。
(二)科学设岗。在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三)强化监督。要专门设置举报监督、咨询电话,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耐心、细致地解答报考人员提出的问题,切不可推诿、敷衍、搪塞。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履行程序,坚决杜绝违反招聘规程、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818499
监督电话:0851-85819398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四)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按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五)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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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
2.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报名表 |
南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原文标题:南明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305/t20230510_7964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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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热门标签: 贵阳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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