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nsu.hteacher.net 2024-03-06 11:16 甘肃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不足1:3的,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二)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gansu.gov.cn/)公布笔试成绩,供应试人员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考计划与参加复审人的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最低分数线全部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事宜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试人员,并在资格复审时应试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1. 个人身份有效证件。
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
3. 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
4. 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留学归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6. 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试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以上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不予递补。
五、面试
1. 参加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其中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 参加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总和确定。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试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参加体检的应试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在省内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对应试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面试成绩为零或成绩达不到最终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九、公示
按招聘计划数量,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厅党组会研究审定后,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备案及审批聘用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经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按照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一经聘用,具有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待遇。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和省生态环境厅直属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应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八)本公告由甘肃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同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
(九)联系电话:
派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1-8884323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8790060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411521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咨询电话:0931-8682925
甘肃省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咨询电话:0931-8682788
甘肃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931-8817887
甘肃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931-8682755
甘肃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咨询电话:0931-4872551
甘肃省嘉峪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937-6267768
甘肃省白银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943-8265855
甘肃省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933-8213168
甘肃省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934-8687512
甘肃省定西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932-8312650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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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
2、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
3、报考指南 |
原文标题: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sthj.gansu.gov.cn/sthj/c112985/202403/1738686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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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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