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yunnan.hteacher.net 2024-10-15 11:46 云南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请各位考生提前关注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招聘会信息。网络预报名考生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请根据校园招聘会时间顺序自主选择前往。招聘工作组在招聘时间范围内优先选择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进行招聘,如在招聘时间靠前的学校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则不再到招聘时间靠后的学校进行招聘。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附件5,仅限未在招聘范围和对象明确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为各一式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在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中书面承诺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招聘会现场报名结束,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现场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考试在各招聘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进行,各招聘会考试具体时间以本场招聘会电话通知为准。
2.考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保密和回避原则;坚持专业性、实用性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3.考试方式。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在各招聘会是否开考、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组根据本场招聘会考生报名人数、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一岗招多人的岗位如在本场招聘会没有招满的,则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带到下一个招聘会进行招聘。
(1)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与考生沟通交流的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愿望等。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考官提问2-3个问题,准备和答辩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举止仪表等。各场招聘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排名、本场招聘会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招一人按1:3、招多人按1:2.5的比例确定(取整数)。达不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本场招聘会实际参加该岗位综合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不同场次招聘会使用不同的题目,面试题目由本场招聘会报考同一个岗位的第一位考生现场从面试题本随机抽取确定,同一个招聘会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面试同一套题目。
4.成绩计算。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值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开考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弥勒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体检。体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其中一个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在其后环节就不再递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及安排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未出现过递补的,可进行一次递补;如该岗位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已经递补过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发生的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影响后续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5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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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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