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liaoning.hteacher.net 2024-10-22 11:30 辽宁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签约人选。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 考察
考察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 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含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责任。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5.《宽甸满族自治县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4)、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
6.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可能会根据工作变化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如有更改,招聘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7.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xiudonggong@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kddeg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kd_dy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kdde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幼儿园:xwzx8202@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kuandiantexiao@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kdzjzx@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日):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0415-5122836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0415-5883003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0415-5883180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0415-6571001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幼儿园:0415-5122262
宽甸满族自治县特殊教育学校:0415-5135518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0415-5162735
政策咨询电话:0415-5122062
纪律监督电话:0415-519616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附件5: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6: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22日
原文标题: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lnkd.gov.cn/html/KDXZF/202410/0172956252299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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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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